发表时间:2025-03-18 浏览数:1,098
新北检察院审讯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新北检察院审讯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B-SJC-2025059
项目名称:新北检察院审讯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万元
最高限价:2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是新北检察院审讯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包含2间讯问室、2间谈话室、1间远程提讯室和其他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的改造,包含视频监控、步录音审讯、入侵报警、机柜设备整改及线缆敷设(包含原有设备拆除更换、谈话室软包拆除修复、机柜设备拆除更换、管线敷设等)等改造,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设备供货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设备(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设计、制造、检验、包装、技术资料、发货、运输、装卸至现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后续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指导培训、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安排货物的运送,运送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当天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综合办
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资料(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采购文件。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查及标前答疑
(1)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标前答疑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5年3月26日11: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收款单位: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6010100100626575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5年3月27日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备注项目编号)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磋商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说明
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中路91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0519-85172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
联系方式:0519-88818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馨莹
电话:0519-88818295(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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