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5-12-5 浏览数:1,445
阳光龙庭选聘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B-SG-2025159
项目名称:阳光龙庭选聘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需求: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阳光龙庭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物业占地面积 23.244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24713 平方米,其中,住宅 471296 平方米,非营业性公建 23045 平方米,营业性公建82829 平方米,公益性公建 18982 平方米,其他28561平方米。分期建设的项目,首期竣工交付时间为2011年 12月30日,首期建设情况: 总建筑面积 125837.79 平方米,其中,住宅 97380.86平方米,非营业性公建 4437.23 平方米,营业性公建 9191.72平方米,公益性公建4027 平方米,其他10800.98平方米。(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二)管理服务模式和目标
采用“酬金制”物业管理服务模式。以公开透明、开放参与、优质高效的理念和目标,推动阳光龙庭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品质提升。“酬金制”物业管理服务模式作为业主对共有财产和共同利益进行持有、管理、维护和经营的一种手段,目标是通过选任优质的专业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对共有物业的维护、维修、经营,提升小区物业服务品质,美化小区环境,降低物业使用风险,促进物业保值、增值和延长使用寿命。
(三)管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主要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养护、运行管理,共用绿化、花卉、树木、建筑小品、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垃圾分类、收 集、清运,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日常管理与服务,各类应急管理,费用收缴(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开展小区物业费收取、停车费、停车位管理费、电梯费等费用的收取工作等),配合或接受相关考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台账记录,以及招标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事项等。
(四)服务标准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参照《常州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标准,优化融合文明城市创建考核要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细则要求、住宅小区公用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和养护标准,形成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标准。本项目高层按照不低于三级三类的标准执行,别墅区按照不低于五级三类的标准执行。
(五)服务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叁年(自中标人正式进场之日起计算),合同叁年一签,合同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招标人考核服务满意度高于70%,合同方为有效。
(六)收费
(1)中标人需开展小区物业费收取、停车位管理费、停车费的代收工作,以及另行约定的代收费工作。所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要求,严格按照招标人规定执行。
(2)招标人开设小区专用账户,所有收费及公共收益进入小区专用账户。
(七)费用收取标准
1.阳光龙庭普通住宅(高层)物业费按固定价格1.0元/平方*月进行收取,多层住宅(联排、叠墅)按固定价格2.0元/平方*月进行收取,商业用房按固定价格1.25元/平方*月进行收取。
2.电梯运行费用按其实际发生的运行成本由本单元业主均摊交纳,由中标人代收(收至小区电梯专用账户)代管,电梯运行费用的支出应经由中标人制定预算并由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执行。电梯运行维护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均价0.4 元/平方米*月*楼层系数,按具体分摊标准交纳,每单元建立独立账册,业主缴纳的电梯运行费用所有权归所在单元业主共有。
3.物业服务费用和电梯运行费用按年支付。
(1)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中标人。
(2)业主或使用人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履行本年度的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维护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交纳义务。
3.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按政府规定标准执行;汽车停放收费标准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按以下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支付,由中标人代收:
(1)地下产权汽车停车位2010个,管理费按600元/年的标准收取。
(2)地面汽车停车位共331个, 1小时内免费,24小时内5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算
(3)人防停车位共328个,租赁费按1800元/年的标准收取。
(4)汽车临时停车收费:1小时内免费,24小时内5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算。
4.上述收费标准如涉及调整,由双方协商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按规定执行。
5.其他另行收费按双方协商或对外签订合同为准。
(八)酬金制服务费标准
酬金制服务费与代收物业费、电梯费、车位管理费的综合收缴率相关:
最高限价:以阳光龙庭小区每年实际收取的物业费和产权车位管理费为基数,按比例计取酬金。最高按10%的比例计取酬金。
中标人年度服务费(酬金)价格计算方式如下:
年度酬金=实际收取的物业费和产权车位管理费为基数*酬金费率*投标价格
以小区年度全额物业费收入(7744467.6元)为基数,投标人投标的物业费收入价格系数范围应为0.8~1.2,投标人投标的物业费收入价格系数低于0.8或大于1.2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小区年度全额物业费收入:
| 性质 | 面积 | 费用 | 月数 | 年费用 |
| 普通住宅(高层) | 431296.45 | 1.0 | 12 | 5175557.4 |
| 多层住宅(联排、叠墅) | 47505.15 | 2.0 | 12 | 1140123.6 |
| 商办 | 14852.44 | 1.25 | 12 | 222786.6 |
| 产权车位管理费 | 2010 | 50 | 12 | 1206000 |
| 合计 | 7744467.6 |
其中电梯费不计入本项目预算执行额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违规处罚、列入黑名单;
2.投标人在既往或在管物业项目中,经举报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投标本项目,
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1)投标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或利益关联单位(含拟聘用管理人员)发生侵吞、侵犯、
隐藏业主利益(含拖欠、拒付业委会或业主应得款项)的;
(2)违反物业管理合同的或不服从社区、业委会的监督、指导的; (3)投标人近3年内(自开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合同期限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被提前解聘记录。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招投标答疑。(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评审时间:2025年12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现场踏勘和答疑
1.本项目不组织集体踏勘,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现场。
2.对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投标人,均应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进行招投标答疑,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异议。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收款单位: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6010100100626575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备注项目编号)
注: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
“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右侧“交易平台-工程交易7.0-不见面开标大厅2.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新点软件:0519-85588123。
2.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请 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登录并签到,为便于不见面开评 标过程中招标人、招标代理能与各投标单位及时沟通联系,各投标单位在登陆“常州不见 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签到时须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若因投标单位未签到造成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法与投标单位联系,错失评标过程答疑澄清的,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5.登录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为保障各投标单位投标权益,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陆网址安装调试好计算机系统环境,确保登陆使用正常,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4009980000,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开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人宣布开标并允许解密后,投标人2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操作,请各投标单位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7.请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化投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阳光龙庭业主委员会
地址:阳光龙庭32幢二楼
联系方式:景女士、13813588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
联系方式:0519-88818292(8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1377511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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