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5-12-29 浏览数:1,080
阳光龙庭选聘物业服务项目入围候选人公示
阳光龙庭选聘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结果: 南京银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一入围候选人,天骄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二入围候选人,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三入围候选人,常州嘉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第四入围候选人,江苏启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五入围候选人。
费用收取标准:1.阳光龙庭普通住宅(高层)物业费按固定价格1.0元/平方*月进行收取,多层住宅(联排、叠墅)按固定价格2.0元/平方*月进行收取,商业用房按固定价格1.25元/平方*月进行收取。
2.电梯运行费用按其实际发生的运行成本由本单元业主均摊交纳,由中标人代收(收至小区电梯专用账户)代管,电梯运行费用的支出应经由中标人制定预算并由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执行。电梯运行维护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均价0.4 元/平方米*月*楼层系数,按具体分摊标准交纳,每单元建立独立账册,业主缴纳的电梯运行费用所有权归所在单元业主共有。
3.物业服务费用和电梯运行费用按年支付。
(1)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中标人。
(2)业主或使用人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履行本年度的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维护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交纳义务。
3.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按政府规定标准执行;汽车停放收费标准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按以下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支付,由中标人代收:
(1)地下产权汽车停车位2010个,管理费按600元/年的标准收取。
(2)地面汽车停车位共331个, 1小时内免费,24小时内5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算
(3)人防停车位共328个,租赁费按1800元/年的标准收取。
(4)汽车临时停车收费:1小时内免费,24小时内5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算。
4.上述收费标准如涉及调整,由双方协商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按规定执行。
5.其他另行收费按双方协商或对外签订合同为准。
现予公示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放入围候选人通知书,联系电话:0519-8881829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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