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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生态公益宣传及线性节目项目

发表时间:2026-10-22 浏览数:225

新北区生态公益宣传及线性节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新北区生态公益宣传及线性节目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1.形象宣传:在常州新闻综合广播《政风热线》栏目(上午9:00—10:00)播出30秒以内系列公益形象宣传。

2.新闻宣传:在《1034早新闻》栏目开设专栏,围绕”保碧水、增蓝天、护净土”、长江大保护、太湖综合治理、绿色低碳转型等主题开展持续报道。

3.新闻访谈:在《1034早高峰》栏目(上午7:30—9:00)制作并播出”法典护生态 高新向绿行”特别节目,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嘉宾上线解读《生态环境法典》并回应用户关切。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15.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宣传内容须通过常州本地广播频率的特定栏目对外发布,具体包括:常州新闻综合广播《政风热线》栏目(早间9:00—10:00)30秒系列形象公益宣传、《1034早新闻》专栏报道,以及《1034早高峰》(早间7:30—9:00)”法典护生态 高新向绿行”特别访谈节目。

上述三档栏目及刊播载体FM103.4频率,为常州新闻综合广播(隶属常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所持有和运营的独占资源,其频率指配、栏目名称、播出时段、节目定位及受众群体均具有唯一性。经市场调研,常州地区不存在其他单位拥有该频率及上述三档栏目的运营权,亦无其他主体具备在同等频率、同等栏目时段播出的条件和资质。

本项目作为生态环境领域的政务宣传,须依托本地权威新闻广播频率开展普法宣传、政务发声与民生引导,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的情形,客观上只能由持有该频率及栏目资源的常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提供,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获取同等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常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590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崇义路2号绿创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519-85127217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涛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

联系电话:0519-88818292(8000)